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》(闽科计〔2019〕10号)、《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闽科规〔2022〕8号)、《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科基〔2016〕7号)、《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修订)(闽科基〔2020〕3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就验收结束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项目负责人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xmgl.kjt.fujian.gov.cn/loginSignout.do)启动项目验收流程,可参考《泉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指导(202405版)》(附件1)和相关模板(附件2-4);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,系统将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执行情况。
2、项目延期申请,必须提前半年提出,除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及其相关内容可调整外,新任务书内容应与原任务书保持一致;项目无法验收或无必要继续进行的,应按照《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办理项目中止或撤销手续。
科研处联系人:巩冰 张静雅 0595-22767201
2024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.zip
科研处
2024年5月7日